×
首页
公司概况
运营业务
公司动态
政策资讯
人才招聘
党群天地
联系我们
首页
公司概况
运营业务
公司动态
政策资讯
人才招聘
党群天地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关于济南市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发放的通知
发布人: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人数:
0
济南市各参保中小微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委《“六保三促”工作方案》援企稳岗“保就业”精神,济南市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此次稳岗返还企业无需申请,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过社保经办系统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请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上一篇:
关于通过邮政速递快递企业退休审核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恢复企业门诊慢性病网上申报的通知